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人〔2015〕792号)和省招办《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以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》(豫教资办〔2015〕8号)等文件精神,我院组织参加了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。提出申请4人,均按要求先后参加了普通话测试、高等学校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考试以及体检。其中3人通过考试和体检,符合材料申报条件,3位同志分别为王翠丽、朱迪、于佳卉。现公示,公示期从2015年11月25日到11月29日。
人事处